各教学系(院)、各部门、各单位:
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确保学院各项工作正常运转,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现就我院2019-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职工上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合理安排教职工报到上班。全院教职工按原计划2月16日报到。为避免人员聚集,各单位不得组织现场签到或集中开会,通过电话、短信、邮件等方式确认教职工返厦居家报到情况。各单位于2月17日下午下班前将教职工报到情况说明(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)通过OA系统报送人力资源部(曾萌老师收)。2月17日起,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,在保证工作正常运行情况下,合理安排到岗人员(返厦居家观察期未满14天的人员不得安排)。
二、切实做好返厦教职工健康管理工作。目前仍在湖北和武汉地区的教职工一律暂时不要返厦。返厦的教职工应当严格遵守最新公布的入闽、入厦以及居住地的防控规定,通过“i厦门”微信公众号进行自主申报和提前登记,如实填写相关信息,不得隐瞒。在抵厦1个小时内向居住地所在社区以及单位报告,并自觉实行14天的居家隔离观察。对居家观察期期满、医疗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后仍无法上班的,按学院规定办理请假手续。
三、切实加强对教职工的关心和帮助。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广大教职工的人文关怀,对遇到困难的教职工予以关爱、帮助,落实专人对接联系;要严格落实教育部要求的“人盯人”措施,全面准确掌握并及时更新本单位教职工动向与身体健康情况,做好相应的教育引导和信息报送工作。
有关教职工上班报到等工作安排以本通知为准,请各单位务必将最新要求通知到每一位教职工。
学院办公室
2020年2月10日